洪江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洪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洪江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威廉希尔体育洪江区川山新区仁园小区4栋,电话:0745-7631576,邮编:4182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区深入贯彻《条例》和《实施办法》,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保障。
(一)强化工作运行体系机制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由区管委主任任组长,区管委常务副主任任副组长, 区管委办主任和各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乡街、各部门也调整充实了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强化了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与工作指导。二是保障应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网站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占绩效考评的权重为1%(但根据最新消息,取消对各单位网站工作的考核),制定了考评细则,将网站栏目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各单位再将栏目分解到具体股室、具体人员,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人人有动力。三是对标《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各项要求,建立三级审核发布制度、信息发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各单位定期准确全面公开本单位信息,对各单位责任栏目开展定期检查和人工读网,综合运用网站检错纠错功能,防止出现单否指标中的一切问题。四是定期发布网站工作检查通报,要求各单位对各种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监管实效。五是根据要求,对我区所有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摸底整合关停工作,规范性开展新媒体工作。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不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社会救助、扶贫工作、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基层26个公开领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下降44.98%。全面加强财政资金审计,核减工程造价1625万元,核减率为11.8%。扶贫领域成绩显著,坚决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照“一脱贫三促进六覆盖”要求,确保24名未脱贫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发生率控制在0.02%以下,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村集体经济收入突破5万元。加强防止返贫致贫研判预警、动态管理和跟踪帮扶,最大限度减少和防止因残、因病、因灾返贫。扎实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及时排查整改清零问题。努力推动消费扶贫工作走在全市前列。持续加大产业奖补和就业扶贫力度,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补损。污染防治成效明显。完成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和市委污染防治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创建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开展建筑扬尘、禁燃禁放、生活垃圾、秸秆焚烧等专项整治,确保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5%以上。认真落实河长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水环境质量达标率100%。实施土壤污染源风险管控,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重大风险防范有效。用好用活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做好债务缓释工作,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2.6亿元。兜牢“三保”底线,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22.7%。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基层政务公开26个领域公开标准化。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了洪江区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同时按照目录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在门户网站上对26个领域设立了专区专栏,由各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日常更新,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三)加强门户网站建设
根据要求,网站基本栏目设置齐全,具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区政府网站共发布了信息3395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3条,开展调查征集6期,处理市长信箱信件25件。独立用户访问总量达92262人,网站总访问量达389253次。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有效提升。同时,日常运行维护采取响应机制,确保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安全管理明显提升,今年未发生一起危机网站安全的网络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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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8 |
8 |
99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00 |
+255 |
356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28 |
+105 |
26973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870 |
+775 |
138400 |
|
行政强制 |
108 |
+1 |
318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62 |
-13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2 |
931116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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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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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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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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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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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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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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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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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部分单位公开的重点不突出,更新不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按照省、市政务公开要点做好本区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监督,确保政务信息内容能得到及时更新。
三是突出重点,特别是要把与群众联系密切的领域,以及涉及“权、钱、人”的管理领域作为我区推行政务公开的重点。
四是抓好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建设,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水平。
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升做好信息公开的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