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湘发改就业规〔2020〕76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湖南省体育局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海关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
2020年10月10日
关于进一步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委《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发改就业〔2020〕293号)等文件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多措并举促进我省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制定如下措施。
一、优化省内市场供给。积极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湖南省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认定一批“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支持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每年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20家左右,对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奖励资金支持。建立全省农业品牌数据库,培育一批“湘字号”农业品牌和老字号,加快特色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完善服务业标准体系,开展养老、家政、托育、文化和旅游、体育、健康等领域服务标准制修订与试点示范。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从业人员培训,优化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支持长沙等地做强“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研究针对“首店”的专项补贴、房租贴息、低息贷款等优惠措施。支持长沙、张家界航空口岸设立口岸进境免税商店,发挥跨境电商促消费作用,倒逼产业升级。(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长沙海关,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建设城乡融合消费网络。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鼓励对片区内距离相近或相连的老旧小区打破空间分割,因地制宜增设养老、托育、家政、便利店、菜市场等配套设施。提速农产品进社区“最后一百米”,鼓励各市州对新建、改造符合一定条件、满足居民基本便利性需求的品牌连锁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给予一定补贴。继续组织实施消费扶贫,扩大相对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开展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建设集客运、货运、邮政、快递于一体的乡镇运输服务站。继续实施惠农综合服务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渠道。(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推动线上线下消费双向提速。推进互联网和各类消费业态深度融合。引导各市州支持实体企业更多地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培育、丰富购物及娱乐、教育、工业互联、远程办公、医疗等线上消费,扶持智慧超市、智慧餐厅等新零售业态,创新无接触、少接触消费模式。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智能教室、智能实验室、虚拟工厂(医院)向线下延伸拓展。允许购买并适当使用符合条件的在线课程资源,实现线上线下教育常态化融合。发挥直播、短视频等传播优势,促进网络消费。对率先开展“网络直播”等新消费模式或影响力较大、推动消费效果显著的商贸企业,加大宣传扶持力度。(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开展“汽车下乡”促销活动,有条件的地方按促销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给予一定比例奖补。出台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调整升级政策。鼓励各市州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给予支持。促进机动车报废更新,有条件的市州可对报废并在省内购置新车的消费者,按购车金额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支持打造全省二手车交易展销平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提振和提质文旅消费。培育建设以长沙市、张家界市等为核心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国家文旅消费示范城市、国家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提升旅游消费目的地品质。推动各地结合区域特色,加快文化休闲街区、特色书店、剧场群、文化娱乐场所群等建设和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开展“湖南省示范步行街”创建,鼓励国家级步行街升级试点和省示范步行街优化公共服务、文化展示、文商旅融合以及智慧街区建设。支持长沙黄兴路步行街争创全国示范步行街。(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州人民政府)促进全域旅游,打造“锦绣潇湘”品牌,推动创建30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和若干乡村旅游重点村、五星级乡村旅游区(点)。加快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开展都市旅游、工业旅游、科技旅游等。依托省内红色资源,开发一批适合组织主题实践活动的旅游线路、旅游演艺和创意旅游商品,加快“民俗游”目的地建设。实施“引客入湘”奖励计划,对以包机或专列等形式“引客入湘”的旅行社等予以奖励。开展旅游扶贫,加快推进13条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提质升级行动,实施“旅行社送客入村”奖励计划。鼓励旅游景区门票实行减免优惠,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充分发挥我省媒体资源优势,形成“文旅+大数据+媒体”的全方位文旅推广宣传模式。依托线上文旅云平台、“智慧景区”等,整合旅游产品信息,做好客流疏导和景区服务,畅通投诉渠道。(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体育局、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加快以“三市两山”为重点的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5G高新视频多场景应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重点实验室建设,强化5G技术对有线电视网络的改造升级,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对超高清电视、4K超高清智能机顶盒等产品推广应用给予一定补贴,支持广电网络运营企业研发各类新型广电智能终端和APP智慧产品。在工业互联网、自动驾驶、医疗健康、智慧城市、数字乡村、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打造100个以上示范应用场景,为居民信息消费升级提供示范和支撑。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和企业建设5G消费体验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对建设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助。加速车联网部署应用,加快建成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依托“互联网+”推动信息消费向农村延伸,完善农村地区光纤、4G网络覆盖,提升宽带接入速率和普及水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广电局、省科技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七、鼓励和引导绿色智能健康消费。鼓励使用绿色智能产品,对符合首购条件并获得国家级和省级的绿色产品纳入政府采购首购目录。鼓励省内家电企业加快产品迭代,有条件的市州可对消费者购置节能型家电产品给予适当补贴。鼓励零售企业参加“绿色商场”创建。(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各市州人民政府)探索建立家庭医生电子化签约制度,搭建全省统一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平台。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开展“互联网+养老”行动,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争创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和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业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八、营造和优化放心环境。聚焦重点民生商品和快速消费领域,加强线上线下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探索建立消费环境测评体系。大力打击网络刷单炒信等黑色产业链,鼓励线下实体店自主承诺无理由退货,支持各地区探索建立当地特色旅游商品无理由退货制度。充分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信用湖南”网站等,推动家政服务等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和消费后评价。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消费者维权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立小额消费争议速裁。(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