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评估评审方式办

发布时间:2020-03-06 13:01信息来源:

严格依法规范专家评审等特殊程序,特殊程序时限不得超过审批承诺时限的一半。疫情期间,对环境影响不大的项目和公益类项目实行不集中开会评审,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将电子版资料发送给评审专家进行审查,专家将审查意见反馈给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确认后,出具评估报告。涉及能评、环评、水评等中介评估评审事项,属于编制报告书的,采用函询、视频会审等不见面方式开展评审,提高评估效率。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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