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21名被告人一审获刑

发布时间:2019-10-17 09:00信息来源:怀化日报

根据省法院统一安排部署,10月15日上午,怀化溆浦法院、芷江法院参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一审分别对两起恶势力犯罪案件21名被告人公开宣判,其中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杨某锡以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贪污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及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9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对另一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吴某君、史某元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宣判现场,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各被告人在犯罪中所起作用、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溆浦法院分别以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开设赌场罪、贪污罪、寻衅滋事罪、妨害作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人杨某锡等7人有期徒刑7个月至12年9个月不等刑罚,并处6000元至30万元不等罚金;芷江法院分别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吴某君、史某元等14人有期徒刑1年4个月至10年不等刑罚。

(本报记者 底健 通讯员 周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