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诚信体系建设2月工作总结
一、突出重点领域整治
(一)土地市场
根据《威廉希尔体育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政府诚信建设,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度。现将2016年1月-2月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如下:
1.2016年1月-2月,市政府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土地3宗,土地出让面积127786.06平方米,出让总价款18915.0351万元。其中:①公示号2016-挂2,地块号2016-04,土地位置威廉希尔体育太平溪以南、石门路以北,用途居住兼容商业,容积率≤3.0(介于1.0至3.0之间),出让年限40/70年,面积55428.41平方米,成交价款7111.465万元,成交单价1283元/㎡,受让单位威廉希尔体育鹤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②公示号2016-挂3,地块号2016-05,土地位置威廉希尔体育顺天南路以东、正清路以北,用途住宅,容积率1.95(介于1.0至1.95之间),出让年限70年,面积45987.06平方米,成交价款6732.5056万元,成交单价1464元/㎡,受让单位威廉希尔体育安置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滕树才等149户;③公示号2016-挂4,地块号2016-06,土地位置威廉希尔体育刘塘路北侧,用途住宅,容积率1.97(介于1.0至1.97之间),出让年限70年,面积26370.59平方米,成交价款5071.0645万元,成交单价1923元/㎡,受让单位威廉希尔体育安置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丁人禹等94户。
2.根据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梳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湘政办发[2015]100号文件精神,于2016年2月24日上报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梳理表》,梳理权限内集体建设用地许可(四公顷以上集体建设用地)行政许可1项。
(二)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
缺市住建局资料。
(三)产权交易市场
今年以来,市国资委十分重视政府城信体系建设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工作人员,制定了相关工作计划。特别是涉及国企改制产权交易事项,严格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暗箱”操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各改制企业均按照上述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经改制工作组及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报市国资委审批。
1、严把审批关。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3号令)的规定,依法依规按程序审批市属企业改制资产的处置事项;
2、严把资产评估备案(核准)关。从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中按程序选聘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执业能力强的评估机构开展资产评估工作,评估报告须报我委备案(核准),重大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资产还须对评估报告启动专家评审程序;
3、严把资产处置关。要求所有的改制资产全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交易方式主要为:拍卖、招标、挂牌。涉及选聘的相关中介机构,均须从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中按程序选聘。坚持杜绝“暗箱”操作,以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和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
4、加强对市属企业融资行为的监管。对市属企业报来的融资请求(包括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银行贷款等)严格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方予审批。
(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2月中旬,由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韩道旺带队,组织相关业务分管副主任、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赴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考察学习,通过与省内同行积极讨论了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共享机制,以及建立完善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信息覆盖体系。
2、继续落实有关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内容,不断开展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高交易服务水平。2月份中心共受理相关公共资源交易项目37宗,政府采购类16宗,建设工程类18宗,国资产权类3宗,所有项目全部按流程规范操作,没有发生一起投诉现象,为诚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优化环境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新机构全面履职的起步之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
(一)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决定和上级部署。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决策部署,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保障,以基层党建为依托,着力提升全系统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科学谋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和决策落地,切实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融入市委“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的战略大局。
(二)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坚持“围绕监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监管”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好市委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实施机关党建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实现监管业务与党建工作齐头并进。突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定出台《2016年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全年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领导班子成员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党组成员带头上党课不少于1次;年内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全局干部职工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各支部开展集中理论学习,年内组织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参加业务培训,并积极组织优秀党员和青年党员赴省局、市委党校专题培训。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积极主动开展好“三联三问三送”、“三进八员两报到”以及党员志愿服务、“双联”等活动。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组成员每季度对挂点党支部开展党建指导和专题谈话,完成河西经开区分局党支部筹建和市局机关老干支部、鹤城分局支部及局机关所属三个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开展“基础台账大检查、细节问题大排查、党建知识大考查、日常活动大评查”的党建“四查”活动。认真过好“三会一课”等党组织生活,切实做好新党员选拔、党建示范品牌窗口创建、党务公开等基础性党建工作。
(三)积极帮扶食品医药产业发展。继续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食品医药企业、联系服务重点项目制度。对全市食品产业展开整体摸底工作,明确重点帮扶企业目录;加大对药品生产企业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为GMP)的认证指导力度,对博世康等4家企业的新版GMP认证工作加强帮扶指导力度;继续做好规模性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帮扶指导工作,加快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SP)认证工作;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推进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提前着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规范化认证的准备工作。发挥部门优势,从政策、项目、技术等方面加大对规模性食品医药企业的帮扶力度,鼓励引导成长型企业向分布集中化、物流规模化、经营规范化转型发展。
(四)依法履职严守“三条底线”。加强职责教育,强化法规学习,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法规意识、服务意识和危机意识,牢牢把握监督主业,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守住不发生源发性、系统性、区域性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不发生群体性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执法违法违规事件“三条底线”。
二、狠抓反腐倡廉,确保风清气正
(五)突出党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作为党组核心性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纳入每月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的固定议题,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局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做到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突出发挥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在研究议定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的职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六)全面落实好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大对GMP、GSP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认证工作等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突出事前、事中、事后展开全过程监督;对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等方面以及“三公”经费管理公开、财务预决算公开等制度执行情况展开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随意变通、拒不执行制度的行为;加大对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案件的介入监督力度,严防“关系案”、“人情案”的产生。将作风建设作为监督检查的核心内容,针对上班时间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和“庸懒散”等作风建设突出问题展开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和明察暗访,着力抓好新进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狠抓突出问题的建章立制和整改落实,确保全局干部队伍的风清气正。
(七)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构筑“不敢腐”防线。本着“爱护保护不袒护,宽容包容不纵容”的原则,严格依照党纪条规,认真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对涉及到局机关和二级机构工作人员的举报问题进行严格初核,一旦发现问题,配合市纪委查处或依据自身职责进行坚决查处。对局机关和二级机构可能存在的干部职工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以监督执纪的硬气塑造干部队伍的正气。
(八)切实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力度。年内针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专题学习和系列宣讲活动;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主题基地(纪念馆)、廉政教育基地以及监狱、看守所的宣教作用,从正反两面加强典型示范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继续认真执行“五必谈”制度,年内对新提拔干部和科级中层干部进行全面廉政谈话;推进市局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廉良好氛围。
三、完善治理体系,夯实基层基础
(九)加快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针对基层基础,落实“四有两责”,坚持把县乡基层作为食品药品监管的主战场,坚决防范食品药品安全在基层一线失守。年内加快做好经开区分局等新机构的组建等各项具体工作;加强对县乡两级监管机构组建情况的督导督查,强化对“三合一”后县乡两级监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扶持,努力做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促使县乡两级监管机构尽快正常运行;以市委或市政府名义出台文件,在全市全面建立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食品药品协管员制度,构建辐射市县乡三级,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十)加强食品药品法规体系建设。认真收集梳理2013年机构改革以来国务院、国家总局、省政府新颁布的食品药品领域重要政策法规文件,对2013年以前颁布的且仍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类重要法规文件进行整理,编印全新的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制度手册。加强和完善执法制度建设,修订和完善内部执法制度,细化执法流程,明确行政处罚操作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在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基础上,修订和制定涵盖食品、化妆品等内容的《威廉希尔体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乡镇(街道)监管机构的食品药品执法流程进行统一规范,并制定相关培训教材;对《行政许可流程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流程单》等进行修订和完善。
(十一)制定权责明晰的责任体系。加快出台《事权划分意见》,明确市局经开区分局、鹤城区分局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厘清调整市局经开区分局、鹤城区分局与各业务科室的权责边界,进一步明确稽查支队、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在人员调整后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确保职能不越位、责任不缺位、对口不错位,协调能到位。
(十二)切实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健全全市各级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发挥地方政府分管领导的优势和食安办牵头抓总的作用,制定科学规范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议事规则及配套制度,实现食安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保障信息共享、案件协作、事故协查、联合执法等联动协作机制的有效落实。建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联合督查督办机制,整合各方形成合力。紧盯“四有两责”,充分发挥督查考评工作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考核评价制度,将县市区政府全面落实“四有两责”(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履行好日常检查、监督抽检两项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中之重,抓紧出台专门文件,对县市区政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和责任追究有关事项进行明确,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考核结果的运用,以强化地方政府属地责任落实。
四、转变监管方式,提升工作效能
(十三)创新监管手段。全面落实国务院、国家总局提出的“双随机”(监管人员、监管对象随机选取)抽查制度,坚持明查暗访相结合,加大对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飞行检查、暗访抽查的频次和力度,年内重点开展好药品生产企业新版GMP飞行检查和药品经营企业新版GSP飞行检查,依照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要求,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尤其是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突击检查力度,真正做到不打招呼、直奔现场、了解实情。
(十四)突出监管重点。突出抓好人群集中、问题易发、影响面广的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管。针对学校及周边、农村和重大活动聚餐、大型工地工厂食堂、旅游景点、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等高位区域,大型连锁企业、总批发总代理、冷链运输仓储、原材料采购投料等关键环节,大宗食品、生活必需品、食品添加剂、基本药物、特殊药品、疫苗、医疗机构制剂、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重点品种,非药品冒充药品、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夸大效用销售保健食品等突出问题,节假日、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段,切实加大突击检查和专项巡查力度。
(十五)继续推进“智慧食药监”建设。借鉴稽查支队食品药品执法办案移动智能终端平台设备的使用经验,加快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信息化设备的改进和配备工作;全面总结会同县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远程监控建设的试点经验,制定《威廉希尔体育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作实施方案》,在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对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逐步开展食品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建设“视频厨房”、“透明厨房”、“网络厨房”,实现可视化监管,构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
(十六)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市本级应急管理机构、应急处置装备、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预案建设,修订食品药品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加强和完善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迅速组织开展现场控制、安全评估、事件调查、信息发布等应急措施,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十七)加强信息收集和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报告工作机制,健全重大敏感信息通报机制,建立舆情监测预警制度,动态捕捉社会关注热点,及时核查分析反映问题,完善舆情监测、核查和应对工作机制,实现敏感舆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开展专题舆情监测,探索第三方合作模式,加强舆情监测技术支撑,提升分析研判水平。
五、针对重点领域,强化监管力度
(十八)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省局25大类食品生产许可权限的承接工作。建立审查组长与审查员审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从严把好市场准入关,坚持退出制度与严格准入并重原则,进一步完善退出机制工作程序,加大对无证生产行为的整顿取缔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实现对全市范围内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飞行检查“常态化”;继续推行企业法人约谈制度、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食用油、大米、肉制品、米粉、酒制品、饮料、食品添加剂等重点监管品种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构建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巡查机制,全年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进一步强化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验力度,坚决打击非法添加、超范围添加、非食用物质冒充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年内对全市大米中的重金属、瓶(桶)装水中的铜绿假单包菌开展一次风险监测,通过技术手段,精确发现问题,快速查找案源,及时依法处理。
(十九)狠抓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严把行政许可关,按照国家总局、省局的工作部署要求,规范程序流程,明确时限要求,年内抓好与“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的宣传培训和行政许可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食品流通源头食品仓储场所监管,以经开区分局为试点,抓好仓储场所备案管理、食品流动送货登记备案管理和流通领域送货车食品查验登记备案管理工作。以超市商场、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场所,以学校、商业中心、城乡接合部等为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加强巡查监管,进一步强化食品经营单位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近效期食品处置和过期食品下架等基本管理制度的落实。督促和指导鹤城区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建立完善辖区内食品经营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大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年内市本级流通领域抽检食品不少于300批次、县市区不少于50批次。
(二十)做好餐饮消费环节监管。严格按照《湖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试行)》和《湖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遵循统一受理、统一发证,共同核查,专业监管“三项原则”,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旅游景点餐饮、农村集体聚餐、小餐饮等重点场所;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使用、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凉菜、季节性食品、调味料等重点品种;“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日;高考、“两会”、庆祝活动等重大活动期间的监督频次和监管力度,防控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抓好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对已发证的餐饮服务单位每年进行一次量化分级管理的评定,评定结果纳入诚信档案。继续开展省级、市级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及学校食堂示范创建和“文明餐桌”行动等工作。利用部门优势,鼓励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在宣传培训、自我规范等方面发挥行业指导作用。继续开展好教育培训、监督抽验和示范创建等方面工作。
(二十一)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医疗器械行政审批改革,严格程序标准和时限要求,做好医疗器械行政许可在市政务中心审批系统、省局行政审批系统的填报、受理、审批等网上操作和线下实际操作工作。继续开展好新版GSP和新版GMP认证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医疗器械领域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植入类医疗器械、无菌医疗器械、大型医疗器械等重点品种的监管力度;药品生产领域重点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获证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和检验行为展开监督检查;药品经营领域着力抓好高风险药品、基本药物、特殊药品、中药饮片等重点品种和新版GSP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力度,抓好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扫码上传工作;规范互联网药械交易行为,探索安全用药系统建设;继续开展监管风险点自我排查,继续开展好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工作。
(二十二)深化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强化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连锁美容美发机构的日常监管,提升监管覆盖面。全力做好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以会议营销方式售卖保健食品的打击整顿力度,定期与宾馆酒店展开约谈,明确其法律责任,彻底铲除违规销售的土壤;进一步规范说明书标签管理,强化重点产品监督检查;探索建立对以网络、微信为平台销售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为的监管机制。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力度,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妆品使用禁限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基层监测哨点作用,进一步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二十三)强化食品药品监督抽验、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抽验工作,科学制定食品药品监督抽验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突出合理分配,采取各县市区交叉对调、城乡分层随机抽样方法,实现检验检测项目(产品)在市县乡三级的普遍覆盖,重点突出风险隐患较高的产品、加工类食品及消费(使用)量较大的食品药品进行随机抽样和评价性监测,进一步加强抽检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均衡性及监测覆盖面,提高监测信息的报告质量和分析利用水平。定期发布抽验质量、食品药品风险预警公告等信息,及时进行消费风险预警。
(二十四)全面推动各类重大责任制工作任务落实。班子成员要切实抓好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社会综治等重大责任制工作任务的落实,督促所分管科室密切配合局办公室落实好与各项重大责任制考核相关的工作任务,主动向局办公室提供文件、案卷、信息、照片等相关资料,确保年内各项重大责任制考核争取先进。
六、突出问题导向,深入专项治理
(二十五)深入推进专项治理。认真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围绕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等具体工作,扎实开展好食品药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在食品生产领域抓好以“一非两超”、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桶装饮用水、酒类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在食品流通领域以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冷冻冷藏食品、KTV食品、校园周边小食品为重点展开专项整治;在餐饮服务领域深入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小餐饮店、无证开展餐饮服务经营等专项整治;在保健食品领域针对以会议营销手段违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展开专项整治;在药品、医疗器械领域以清市场、端窝点、办大案、促规范为目标,以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生产购销环节、互联网售药、医疗机构制剂、医疗器械“五整治”以及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反GSP要求的违规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各县市区局应发挥监管主体作用和能动性,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区域性、针对性、范围和期限更灵活的专项治理。
(二十六)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完善稽查执法机制,结合日常监管、抽检监测、投诉举报、广告监测等信息,挖掘案件线索,加强案源管理,规范协查核查,坚持重典治乱,加大办案力度;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配合,进一步固化对接联络、信息共享、会商交流机制以及案件、线索移送的标准和流程,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年内争取在食品药品领域各查办几起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始终保持对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围剿态势。
七、注重固本强基,提升素质能力
(二十七)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严格按照组织、人事要求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实践、面向群众选人用人的导向,通过公选、遴选的方式选拔稽查办案、监督检查、文字综合等各类岗位紧缺人才。针对全市系统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通过轮训、集中学习等方式,加大全市系统新进人员和县市区局、乡镇(街道)监管所业务骨干的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升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执法能力;打造学习型机关,以“百科讲坛”活动为基础,实施一月一授课、一月一考试、一月一讲评的“三个一”能力工程建设,形成内部学习教育良好氛围。加强稽查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稽查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稽查队伍案件办理、质量抽验等方面的业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加大GMP、GSP以及食品生产企业认证员等专业人才的培养,实现专门人才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立食品药品认证人才专家库。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加强人才队伍和后备干部培养,完善年龄结构和干部梯队建设。
(二十八)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规范行政许可,认真结合药品经营企业行政许可“两证合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各类医疗器械许可权限变更、下放,新承接部分食品生产审批权限以及工商登记实行先照后证等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实际,切实抓好各领域行政许可工作,确保年内无红黄牌预警。健全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考核,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在全系统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制作,推行典型案例指导制度,及时对典型行政案件进行收集、分类、整理、总结,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对县乡两级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案件的点评指导。建立食品药品法律专家库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的参谋顾问作用,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继续落实《集体研究行政处罚案件委员会议事规则》,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平性;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妥善处理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案件,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
(二十九)加快国家“食品安全检验实验室”建设。抓紧推进国家“食品安全检验实验室”项目建设,积极与市财政经建科衔接,抓紧办理相关手续,争取资金早日拨付;加快解决食品检验所需仪器设备、实验室、监测人员独立设置的问题,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抓紧扩展食品药品检验项目,顺利完成相关认证评审工作;切实加强对县市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的业务指导,建成以市级为骨干、县级为支撑、乡镇快检为基础,覆盖全市城乡的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八、推进社会共治,凝聚各方合力
(三十)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加大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成熟经验、管用举措、特色做法的主动新闻宣传力度,定期通报重大方针政策、重要领域专项整治情况、阶段性成果以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诚信自律典型、监管执法先进人物等。健全新闻宣传、政务信息考核机制,提升在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重视运用新兴媒体,形成互动式的立体传播模式,提升新闻宣传的针对性和影响力。深入开展集中式的“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药月”等活动,拓展日常“六进”等宣传途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专家作用,加强科普宣传资源共享,开展食品药品科普公益广告制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宣传,对舆论中存在的质疑、误解主动发声,适时做好澄清和解释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合理引导公众预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三十一)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结合市政府和省局的部署安排,探索开展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建设,年内建立和完善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完善信用信息采集发布、信用等级评定公示、信用分级分类等各类信用监管制度。继续推进食品各环节“示范店”、“示范街”、“示范乡”、“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的动态管理和媒体公示力度。根据市政府和省局要求,借鉴兄弟市州经验做法,适时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等重大监管信息的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情况,逐步形成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领域的“黑名单”,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实际,试行对“黑名单”企业的公开曝光和清退禁入,充分发挥信用监督对食品药品安全失信行为的制约作用。
(三十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制度。依据《湖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结合投诉举报中心工作流程,制定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投诉举报制度;利用“3.31”宣传日加强“12331”投诉举报热线的宣传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公众参与监督的便捷程度;试行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社会公众力量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
九、强化开源节流,提升保障能力
(三十三)强化监管工作保障。全力做好食品药品监管的经费保障工作,在全力抓好非税收入执收等工作的同时,积极向上汇报,努力争取政策支持,确保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经费保障到位;在实现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水平稳定不变的同时,努力争取影响综合绩效考核工作的各类专项经费。加大对县市区局抽验经费的预算安排和使用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各县市区局要充实食品药品监管岗位的监管力量,在编制配备、人员调配、财力保障上予以倾斜,确保监管工作人员到位、工作得力。
(三十四)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制定《乡镇(街道)监管机构执法装备配备标准》,与县市区政府积极衔接,推动乡镇(街道)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实现乡镇(街道)监管所有人员、有编制、有经费、有场地、有设备、有牌子;全面整合基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重点加强县乡两级监管部门在调查取证、快检快筛等执法装备的配备,切实满足一线监管需求,着力提高基层监管队伍的监管执法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十五)狠抓厉行节约措施落实。严格按制度办事,制定部门二级预算并严格执行,狠抓会议培训、差旅开支、公务接待等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根据财经纪律和相关规定合理有序的使用好各项资金,切实提升资金的使用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