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希尔体育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0日在威廉希尔体育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威廉希尔体育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百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实践“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聚焦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统筹推进司法办案、检察改革和队伍建设,全市检察工作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之际取得了新进展。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履职尽责
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深刻理解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恪守“四个服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闭卷考试等形式,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2次,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把握方向、破解难题、推动发展。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嫌疑人20人,起诉24人,将维护稳定、化解矛盾贯穿始终。依法办理发展会员10余万人的“鲁易购”组织、领导传销案等重大案件。服务保障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市检察机关帮扶2269户贫困群众脱贫出列,对13名破坏扶贫开发、侵吞扶贫资金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排牙山国家森林公园、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鹰嘴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检察联络室,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法律监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172人,督促治理被污染的水源地52亩,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3公里,督促关停、整治违法排放污染物企业13家,着力守护怀化的绿水青山。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指导意见》,集体约谈基层院检察长,加强督查督导,抓紧抓实工作责任。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统一证据标准,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侦查。成立专门办案组,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加强证据审查把关,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08人,起诉178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追捕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51人。依法办理周霖等17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潘亚波等9人全省首例“套路贷”犯罪案件等涉黑涉恶重大案件。
着力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积极融入和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监督撤销插手经济纠纷的刑事案件1件,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嫌疑人9人,起诉24人,保护创新创业活力。主动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依法批准逮捕强揽工程、强迫交易、违法阻工等犯罪嫌疑人21人,起诉9人,依法办理在张吉怀铁路建设中强揽工程的滕华等4人寻衅滋事案。全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依法批准逮捕宗族恶势力、侵吞惠农资金等犯罪嫌疑人12人、起诉32人,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更实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909人、起诉4759人,其中,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384人,起诉贩卖毒品等涉毒犯罪883人。开展取保候审等刑事强制措施适用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交付执行与社区矫正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分子和犯罪嫌疑人加强管控。依法办理群众信访736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27件,开展普法教育120余场次,两级院检察长在14所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全力维护民生民利。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城乡农贸市场专项检察监督,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43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对12名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依法监督市食药监局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梁杰等人销售30余吨“毒狗肉”案。严惩电信网络诈骗,批准逮捕95人,提起公诉90人。围绕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加强监督,支持30名农民工提起民事诉讼,帮助追回工资52万元。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校园欺凌、性侵未成年人等犯罪嫌疑人45人,起诉53人,倾力呵护祖国花朵。
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2件、撤案45件,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案件作出不批捕决定898人、不起诉决定245人,追捕、追诉漏犯308人。纠正减刑、假释提请不当230件,监督财产刑执行37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3件,被依法改判22件,发回重审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件。围绕民事执行难问题加强监督,支持法院打赢“决胜执行难战役”,对民事执行发出检察建议365件。
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主动作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3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3件,提起公益诉讼6件,督促收回土地出让金7527万元,查处假冒伪劣食品350千克,查处假药和走私药品700千克,恢复生态公益林321亩,办理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三、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抓手,激发检察工作的内生动力
认真贯彻监察体制改革部署。站好反腐败斗争的新“哨位”,成立职务犯罪专门办案组织,实行捕诉一体的办案模式,与监察委建立双向移送案件线索等协调衔接机制,提前介入监察委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18件,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32件41人,依法决定逮捕18人,提起公诉25人,依法起诉彭章南、梁源路、肖学军等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3人,以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
坚决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依程序遴选第二批员额检察官16人,目前全市共有员额检察官208人、司法辅助人员284人,办案一线力量较改革前增加14.4%。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因需定岗遴选员额检察官等机制,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类案件2912件。充分发挥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对办案的统一指挥和领导作用,对2382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深入剖析全市2017年以来被判无罪案件的原因,筑牢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的规范执法防线。
积极探索检察工作机制创新。认真履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能,依法适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办理38件案件。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促进案件繁简分流。稳步推进重大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试点工作,以办案模式监督重大事项18件,其中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件,监督立案2件、撤案3件。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两级院检察长列席15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共同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四、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基础
抓紧抓牢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努力培养优良作风。坚持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掌握干警思想动态,解决实际诉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两微一端”等阵地建设,从严管理自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凝聚检察正能量。
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推向严紧硬。严格落实党组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坚决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深入推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常态化考勤、会风会纪督查、“四风”问题明查暗访,健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长效管理机制,核查7件针对检察人员的违法违纪举报,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主动接受、坚决配合省人民检察院巡视,围绕巡视组指出的10个问题立行立改,推动巡视成果落实。
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选派300余名干警到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南大学等学府学习进修,选派5名干警到上级院跟班学习,举办首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开展公诉案件听庭评议、检察论坛等岗位练兵、素能提升活动,加强检察人才培养。全市有6名干警入选全省扫黑除恶、民事行政检察专家人才库,3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溆浦县人民检察院刘镇在全省检察机关青年演说大赛中荣获一等奖。
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开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学习调研实践活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大调研活动,围绕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20个突出问题进行整改。聚焦关键少数加强对基层院的监督管理,听取基层院检察长述职述廉、进行集体提醒谈话,督查重大决策落实情况。将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坚持市院领导联系指导基层院、市县两级检察院一体化办案等制度,与先进地区检察院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沅陵县人民检察院与长沙县人民检察院,通道县人民检察院与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结成共建“对子”,互派14名干部交流工作,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五、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完善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络机制,开展以“走近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为主题的代表视察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听庭评议、案件公开审查等活动,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办理72件人大代表建议,做到件件抓落实、事事有回音。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主动邀请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视察检察工作,不断拓宽社会各界参与检察机关办案和决策的渠道。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将12件拟作撤案、不起诉决定的案件提交人民监督员审议。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充分保障律师阅卷权、会见权、调查取证权,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建立集公开、服务、投诉、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开展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加强案件信息“互联网+”平台建设,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9条、案件程序性信息8285条、法律文书3467份。实现两级院“一网两微一端”全覆盖,用心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传播新时代检察声音。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荣获集体荣誉表彰76项,个人荣誉表彰148人次,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等9项业务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中方县人民检察院赵慧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一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和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是运用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举措还不够扎实,工作成效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三是少数干警素质与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四是检察人才储备不足,民事行政检察等专业人才短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检察工作责任重大。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全面依法履职,推动怀化检察工作在改革转型中稳步发展,为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快推进“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建设,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贡献检察力量。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恪守“四个服从”、坚定“两个维护”。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检察工作深化理解、提高站位、提升本领。牢记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重点惩治严重暴力犯罪、黄赌毒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继续推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等专项法律监督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有更多获得感。
第二,毫不动摇顾大局,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坚持依法办案、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相结合,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扎实做好驻村扶贫工作,大力惩治扶贫领域违法犯罪。聚焦非法采砂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问题,全面履行批捕、起诉、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保障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省“135”工程升级版、产业及产业园区三年提升行动,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等市场经济主体,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第三,对标新时代新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加强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实行捕诉一体、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等办案机制,对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依法立案侦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全面开展检察环节公益诉讼工作。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配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建设良性互动、和而不同的法治共同体。
第四,坚持贯彻顶层设计与加强基层探索相结合,在深化改革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工作衔接机制,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以不变的忠诚和担当为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贡献检察力量。坚决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统筹办案质量和效率。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提升专业化办案能力,优化司法行政职能。稳步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检察意见刚性化等工作机制改革,努力培育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
第五,紧紧围绕“五个过硬”总要求,着力建设担当作为的怀化检察队伍。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在政治过硬、担当作为、干事成事上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重视年轻干部培养,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启动对基层院的巡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更加严紧硬。
第六,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在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依法履行检察权。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配合开展好人大代表视察、政协委员民主监督等活动,依法接受人民监督员对办案活动的监督。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以坚定的决心、有力的担当、务实的措施,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加快推进“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建设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有关用语说明
1.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
2.重大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的重大监督事项纳入司法办案程序,作为独立案件,依照线索受理、立案、调查核实、处理决定、督促落实、复议复核、结案归档等流程办理,提高法律监督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3.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4.检察意见刚性化改革:根据《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大力推进“轻案快办”等八项检察工作机制改革的通知》要求,在洪江市人民检察院等5个检察院试点,把“检察建议”改为“检察意见”,聚焦党委、政府以及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突出问题,聚焦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类案,提高检察意见质量和精准度,推动检察意见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运作,增强检察意见刚性和法律监督权威。
5.捕诉一体:组建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一个案件由一名检察官或一个办案组织履行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诉讼监督等职能。
6.一网两微一端: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
7.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主要功能是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受理人民群众控告、申诉事项,受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预约、国家赔偿、国家司法救助等事项,收集、反馈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8.套路贷: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9.全文数据说明:本报告所引用数据起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