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庆习俗
【传统节日】春节,是境内的时令节日中行事最多、历时最长、最为隆重的节庆。进入腊月,人们开始筹办年货,煮豆豉、打豆腐、杀年猪、炕腊肉、酿年酒、打糍粑,打扫卫生,张贴春联,腊月二十三送灶神、过小年。
除夕,是一年的最后一天,要祭祀,吃团年饭。家庭主事人,在中堂设香案,将燎熟的猪头三牲陈于其上,斟酒敬茶,焚香烧纸,鸣放爆竹,祭祀祖宗,同时对门楼土地及附近的坳头、桥头土地庙、庵堂庙宇烧香纸敬之。祭祖活动后吃“团年饭”。除夕晚要接灶神,要在火炉上烧大火,让家人围炉守岁,青年们聚集村头打闹年锣鼓。
新春,大年初一为新春,节事活动频繁,清早,户主即起床“开财门”,打开中堂门要念“财门大大开,金银财宝滚进来,滚进不滚出,财喜满屋宇”。接着是“出行”,拿着祭品和香烛纸钱,走到大门外十字路口祭仪敬神,回转时拾几根柴火,表示出门招财,以添财喜。这一天拜年沿习古风,先拜祭祖先,后拜尊长父母,再逐户登门拜贺。有的唱土地挨家祝福,有的打莲花落、霸王鞭、渔鼓、花鼓,到处祝福,闹年锣从初一要闹到十五。从初三、四开始,亲戚朋友、邻居互相宴请,轮番喝酒、称“吃年酒”
元宵,正月十五为元宵,家家户户焚香化纸祭神,进行“送年”。应时食品为“元宵”。庆祝活动以晚上的灯最为热闹,俗有“三十夜的火,十五的灯”之说。
春社,农历二月初二日,为土地生辰,俗称“社日”,要煮社饭祭祖,给新坟祭扫,俗称“新坟扫墓不过社”清明,乃祭祖之节,这一天上坟扫墓,俗云“挂亲”端午,境内民间以五月初五为小端午,五月十五为大端午,凡端午这一天,家家门前悬艾叶、菖蒲以“避邪”。老少用百草煎汤洗澡,以“防百毒”,包粽子,煮盐蛋,上雄黄酒过午。
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为“中元节”,亦称“亡人节”、“烧包节”、“鬼节”,祭祀列祖列宗,黄昏焚化,写上祖宗姓名的纸钱包,给已故祖宗送钱。
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为中秋节,又称“团圆节”,这一天,各家以鸭子为主菜,晚上家家团聚吃月饼赏月。还流行摸秋之俗,有的称“偷月亮菜”。
重阳节:农历九月初九为重阳节,这天除饮菊花酒外,还用“重阳粑”为应节品。
【民族节令】苗年:苗族人民于10月2日过苗年,又称“饱冬节”。此节始于清嘉庆十一年(1806),为纪念“乾嘉”起义中被朝廷杀害的英雄吴八月等人,定这一天为纪念日。这一天,杀猪宰羊,打糯米粑等,举行祭祀,热闹非凡,如同春节。在麻阳最为讲究,尤以隆家堡、江口墟、郭公坪、绿溪口、石羊哨、大桥江、岩门等乡为最。
过冬(侗年):侗族每年十月二十六至十一月初八,各个姓氏分别“过冬”,互相宴请,此日设家祭,祭时用一担箩筐装衣服鼎锅之类,放于祭桌前,表示不忘祖宗迁徙之劳,开山造田之艰辛。大部分侗族(含广西、贵州)都集中在这段时间过节,而远离侗乡的同胞则无统一聚会节日。1984年11月,在贵阳举行的侗史讨论会上议定,每年农历十一月初一为侗族统一节日,称侗年。
土地会:二月二日,为土地菩萨生日,侗族人民有邀“土地会”之俗。由许多人凑钱作本,推一人为首,买办香烛火钱,酒肉、豆腐等,在土地庙前祭奉,祭毕大家团坐畅饮。
三月三:侗族对歌,侗语称“元歌节”或“赶坳节”,又叫“玩山节”,北侗地区在这天,举族欢度,男女老少,打扮一新,聚集歌场。村寨之间,互相走访双方鸣炮、互赠礼品;老人访亲会友,传古颂今;青年男女结伴相携,彼此对歌,寻觅伴侣。
六月六:为曝晒衣物、谱书、书画之日,有些地方,在这天要对未入族谱的小孩或娶入的媳妇等进行登记入谱。
做禾花会:农历七月,稻穗扬花,做父母的要凑钱米为幼小儿女祈福消灾,解关煞,故名禾花会。
十月头:农历十月初一,瑶民叫“十月头”节,是瑶族同胞祭高坡大王的日子,这天,家家户户,打糍粑敬奉,高坡大王是惩恶从善、打富济贫的英雄,又是神枪手,凡打猎或打土匪,事先都要向高坡大王问吉凶,求高坡大王发阴兵助战。
盘王节:农历十月十六日为盘王节。这天是瑶族先民被逼南迁、过洞庭湖遇上大风大浪的日子。这一天,人们备酒肉、香钱等,祭奠盘王。聚居在辰、溆、怀三县的瑶民,往往举行盛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