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朝荐
满朝荐(1561~1629),字震东、震寰,号汝扬,麻阳县兰里人。10岁入塾,24岁中举人,43岁中进士。
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授咸宁(今属陕西)知县。时有税监梁永纵容吏役抢劫儒生财物,受到满朝荐的惩处,梁上表反诬满擅对收税人员行刑,被降职一级。后来,陕西巡抚顾其志列举梁永贪赃枉法的事实,才恢复朝的原职。三十五年,梁永派人谋害巡按御史余懋衡,被朝荐发觉,梁永害怕满揭露其罪行,带领军士闯入县府,企图杀害朝荐未成。梁还私养甲兵数百,城中传言梁将谋反。朝荐协助余懋衡捕拿,恶党趁机逃跑,在追捕时死伤了一些人。梁永入京诬告朝荐抢劫贡物,杀死多人投尸河中。皇帝将朝荐投进监狱。朝廷内外自大学士朱赓以下百余人上疏营救,直到万历四十一年秋,才被释放。光宗即位,将朝荐提升为南京刑部郎中。不久,又调任尚宝卿。
天启二年(1622),辽东地区全部失陷,加上农民起义、市民反抗,国家形势很危急,而朝廷内部党派之争激烈。朝荐向皇帝上疏,奏言“时事十可忧,八可怪”,语言激昂,切中时弊。不久,调任太仆寺少卿,又向皇帝上疏论朝政,说:“朝廷政令乃颠倒日甚。”并列举事实,说明朝廷纲纪已坏,阉党专政,是非颠倒,忠奸不分,祸起四方,恳求皇帝与阁部大臣“更弦易辙,悉轨祖宗旧章"。奏折呈上去后,被削职为民。后来,魏忠贤又指满朝荐为东林党人,遂不复用。崇祯二年(1629),朝荐被恢复原来官职,未及上任就因病去世。《明史有传》。